贸易公司主要就是商品的买与卖,贸易公司最重要的是信息和业务渠道,要有货源和销售目标,并产生一定的利润。
根据中国现行税制对商品进销,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,并对进销差价缴纳17%的增值税。年终,对企业利润,缴纳25%的企业所得税。股东分红,再征收20%个人所得税。
除了这些看得见的支出,其实贸易公司还有很多隐性支出,无法做账,比如:
1、业务公关费。10-50%,中国国情,而且不给发票。
2、从个人散户手中采购部分货品,无法提供发票。
某公司经营机场货物传送设备销售,同时会根据客户需求,提供简单的系统开发调试和安装服务。去年销售收入2个亿,采购成本1个亿,人工和差旅成本5千万,纳税如下:
接到这家公司请求后,我们组织专家团队,首先对该公司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,发现这家公司除了销售设备外,还有安装和软件系统开发业务,而这些业务原来并没有独立核算,统一按销售业务缴纳17%的增值税。
经沟通,我们建议,首先对公司架构进行调整,原来仅一家公司,我们把软件开发和设备安装成立了独立企业,销售业务也成立了独立销售公司,这些公司都可以独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,优惠条件如下:
专家认为,不论何种税筹,必须对原有的税务模式进行调整,税务筹划的调整方向,包括商业模式调整,纳税主体调整,交易方式调整,纳税地点调整等等。
税法不改变,我们只能改变自己,改变纳税主体。
调整后,公司实际缴纳税额为1,817.50万元,老板到手分红变为4,372.50万元,分红
增加1,372.50万元。
通过真实案例,进行税筹的落地实施,合理利用国家税务政策和地方税制差异,通过改变商业模式和纳税主体,去实现税务筹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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